紀委的“審查”是什么?
發布日期:2017-04-01 瀏覽次數:7216 發布人:安徽省旅游集團
有這樣一種消息被讀者朋友們叫做“一句話新聞”:某某某涉嫌嚴重違紀,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。當這樣的消息面向社會公開發布,就可以確定此案件的審查已經開始了。
審查,是指紀檢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、方法、手段和措施,對已經立案的違反黨的紀律的案件通過收集證據,查明違紀事實的活動。
審查是紀檢機關紀律審查工作的主要階段和中心環節,是執紀審理和最后處理的前提和基礎。這么重要的工作,嚴格的工作流程必須不能少。
審查開始前,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執紀審查專題會議,研究確定審查方案,提出需要采取的審查措施。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審查方案。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批準成立審查組,確定審查談話方案、外查方案,審批重要信息查詢、涉案款物處置等事項。
審查開始后,應當由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與被審查人談話,宣布立案決定,講明黨的政策和紀律,要求被審查人端正態度、配合調查。審查期間對被審查人以同志相稱,安排學習黨章黨規黨紀,對照理想信念宗旨,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促使其深刻反省、認識錯誤、交代問題,寫出懺悔和反思材料。
審查組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,經審批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談話,查閱、復制有關文件資料,查詢有關信息,暫扣、封存、凍結涉案款物,提請有關機關采取技術調查、限制出境等措施。外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外查方案執行,要嚴格依規收集、鑒別證據,做到全面、客觀,形成相互印證、完整穩定的證據鏈。
審查結束,審查組應當集體討論,形成審查報告,并由審查組組長及有關人員簽名。審查報告以及懺悔反思材料、違紀事實材料、涉案款物報告,應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,連同全部證據和程序材料,依照規定移送審理。審查全過程形成的材料應當案結卷成、事畢歸檔。
監督執紀工作各個環節一環扣一環,環環相扣。根據規定,審查與審理要分離,審查的下一個環節即是審理。
(來源: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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