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俊”遮不了“百丑”
發布日期:2017-07-17 瀏覽次數:6812 發布人:安徽省旅游集團
最近,某鄉鎮一名班子成員因違反紀律受到處理,從鄉科級正職降為副主任科員并調離原單位。這本是基層從嚴執紀的典型案例,卻不想竟有個別干部群眾為之惋惜,認為這名同志上任以來,多方協調資金投入農業基礎設施,是一個能干事、會干事的好領導,應該“網開一面”。
黨員干部在自己的崗位上干出成績,這是好事,但以此作為違紀的“護身符”則是錯誤的。如若就此“網開一面”,會讓很多“能人”犯錯找到借口?,F實中,這樣的例子還不少。有的恃權枉紀,把“亂做事”當做“能做事”,對自身的小問題小毛病視而不見,小錯不斷,屢踩“地雷”、碰“紅線”;有的在違紀違規后仍心存僥幸,用勞苦功高來麻痹自己,自以為能“一俊遮百丑”,奢望組織會放他一馬。江蘇省淮安市清浦區委常委、公安分局局長曹興龍涉嫌受賄,在庭審過程中,其辯護律師就以曹興龍是“能人”,“懇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其個人榮譽情況”。
賞不勸,謂之止善;罰不懲,謂之縱惡。自古至今,賞罰不分明,結果自是不言而喻。如果一個人犯了錯得不到懲處,而是一味為犯錯找借口,找客觀理由,搞“網開一面”或“下不為例”,任由“沒多大事”的思想泛濫,那么,對一些官員來講,會形成一種心理暗示,以致小毛病養成大毛病,小錯誤慣成大錯誤。開了這樣的先例,往往容易出現破窗效應。
在黨紀國法面前,沒有免罪的“丹書鐵券”,也沒有“能人功臣”的特殊條款,共產黨人歷來不搞功過相抵??v觀近幾年查處的落馬官員,大大小小的“能人”不在少數。天津物產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王志忠是大家公認的“能人”;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長李喜因能干事、會干事、能干成事被組織屢屢提拔重用……如若都因頭戴“能人”光環就搞功過相抵、下不為例,紀律的嚴肅性何在?又何談紀律面前人人平等?更何況,他們眼中的“功”不過是把該做的工作做好了;而所謂的“過”,并非改革發展過程中因不了解情況“付的學費”,而是明顯的違紀違法行為。
干事和守紀并不矛盾。越能干事越要守紀律講規矩,越是“能人”越要謹小慎微,規矩做人,干凈干事。習近平總書記常說,干部要“干事”,更要“干凈”。這是對每名黨員干部的要求。在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的當下,黨員干部須牢記“頭上三尺有紀律”,做到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時刻檢修自己的言行。組織上要加強監督,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、紅臉出汗,不能因事小而“放一馬”,更不能因其是“能人”就把紀律的尺子放松。
(來源:中國紀檢監察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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